完善节能减排价格收费政策,财税激励政策,完善绿色金融体系。
一是完善节能减排定价政策。主要目的是加快资源和环境价格改革,督促地方政府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,严格执行水泥,电解铝等行业分步电价政策,清理地方非法发行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政策。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。完善居民阶梯电价(煤改电除外),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气价(煤改气除外)、水价制度。完善脱硫、脱硝、除尘和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政策,加强运行监管。鼓励各地制定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。
二是完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。主要是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,创新财政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、项目的方式,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。推广节能环保服务政府采购,推行政府绿色采购,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。
清理取消不合理化石能源补贴。对节能减排工作完成较好的地区和企业予以奖励。落实支持节能减排企业所得税、增值税等政策。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,逐步扩大征收范围。继续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。
三是健全绿色金融体系。主要是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创新,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给予多元化融资支持。健全市场化绿色信贷担保机制,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机制,支持用能权、碳排放权、排污权和节能项目收益权等为抵(质)押的绿色信贷。
推进绿色债券市场发展,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,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