煤转电:
一次性补贴政策:对改造后的用户补贴购买供热设备费用的70%,每户补贴可达7000元。
电费补贴政策:供暖季每户用电量低于10400千瓦时,按0.2862元/千瓦时的补贴电价定价;超过10400千瓦时,价格为0.507元/千瓦时。
煤制气:
一次性补贴政策:对改造后的用户补贴购买供热设备费用的70%,每户补贴可达2000元。
采暖设备的选择与安装:
由乡镇组织,各村根据群众意愿,在2021年区能源局组织招标入围的空气能采暖设备企业、壁挂炉企业自主选择,设备供应商保障运行期间的安全维护管理及售后服务。
时间安排:
8月底,各相关乡镇开始组织入户安装施工,10月底前完成“煤改电”、“煤改气”设备安装;10月底,完成“煤改电”区域的线路改造;11月上旬,完成采暖设备的安装调试。
工程质量验收及补贴资金的拨付:
各相关乡镇负责“煤改电”、“煤改气”改造户的核实、采暖设备安装数量、型号进行核实登记,用户、村、企业、乡镇要签字确认,并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各相关乡镇将核实情况报区能源局进行核查,并按照相关规定拨付补贴资金。
工作要求:
区能源局负责督导检查各乡镇“煤改电”工程进度;督促施工单位设置安全标识和标志;掌握工作进展情况。
相关乡镇是实施清洁取暖工程的责任主体,负责本辖区改造任务落实和工程推进;负责群众的宣传和引导工作;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;负责属地安全管理工作;按要求向区清洁取暖办公室上报工作推进情况。